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解读,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最新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者提供市场信息、投资者教育服务等具有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不得提供其他具有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非证券业务性质。服务。证券公司因故未收回证券经纪人证书的,应当自委托关系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等媒体公告该证书作废以及公司的网站。
证券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者回访的,应当加强机构准入和回访人员的管理,确保投资者信息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证券经纪人可以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业务流程、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向客户交付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资料。证券公司。与证券投资有关的报告和信息,向客户传递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金融产品的宣传材料和相关信息。
1、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培训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身份识别机制,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提醒投资者通过开户协议、证券交易代理协议等方式向证券公司如实提供投资者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权限管理。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超出正常业务范围使用投资者信息,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 (五)向客户递送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金融产品宣传资料及相关信息;
2、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18条
证券公司使用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收集的投资者身份信息的,并不因依赖上述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而免除投资者的身份识别义务和相应责任。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为证券经纪人提供不少于60学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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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区分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综合考虑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等因素,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其进行细化分类管理。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垄断、恶意低价招揽客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20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投资的资金和证券)首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识别。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身份信息、证券交易情况、财产状况等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信息安全。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账户,必须遵守协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账户管理规则。
第十一条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可以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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